各系部:
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,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,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,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科〔2023〕43号)等文件要求,各系部应定期对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,进行培训和考核,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,提高师生安全意识
按照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》等文件要求,各系部要把实验室安全放在第一位,每年都要对每一位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和考试,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,提高全体师生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。
2.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形式
各系部要开展符合本专业实验室安全要求、特点和标准的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,如开展实验室安全主题班会、实验室安全主题讲座、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,针对重要危险源制定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、开展现场演练等。请各系将本学期各班级以实验室安全为主题班会材料(班会照片和电子版班会文字记录)汇总后于2023年5月24日前交实验实训中心朱敏老师处。
3.安全教育主要内容
各系部组织师生学习“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实验室安全手册”中的内容,及国家及学院颁布的相关文件,如《高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,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、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办法、安全教育培训及准入制度、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、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易燃、易爆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、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、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等
4.安全教育和考试对象
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是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的前提和基础,进入实验室进行教学、科研、学习的人员均属实验室安全教育和考试对象,新入职教师和新生为重点教育人群,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、学习。
5.组织考试和成绩汇总
由系部组织,系部根据实验室尤其特殊实验室特点负责确定考试内容、考试方式并及时组织考试和成绩汇总上报工作等。考试内容可依据但不限于上述“安全教育主要内容”。各系部将《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考试开展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)电子版于2023年5月24日前发给实验实训中心朱敏老师。
实验实训中心
2023年5月13日